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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代言人8个姓还是4家企业董事长?短视频广告乱象调查江南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3-11-18 丨 浏览次数:

  广告标称这款产品批号为国妆特字G20130358。经查询,该产品注册人和生产企业均为广州珍维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均为吴某泉。

  这款产品批号为国妆特字G20212727,经查询,该产品实际名称为“CKCU美白祛斑霜”,注册人为广州雨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境内生产企业为广东爱丽丝化妆品有限公司。

  广州雨琪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均是王某会,占股50%,叶某清占股50%。上述企业实际控制人姓氏均与视频广告不符。

  【代言产品】以祛斑专家身份代言澳芙雪焕彩臻雪美白祛斑霜

  该款产品批号为国妆特字G20211559。经查询,该产品注册人为傲雪(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经理均为李某,占股90%,监事刘某占股10%。

  另一个视频广告中,声称泊蝶董事长亲自下厂决定让利,这名出镜的董事长模样与上一个视频又不同。

  在账号名为“许老师说淡斑”的视频广告中,又新冒出一个中年的泊蝶董事长,标称“泊蝶祛斑霜董事长黄总”,这样算下来,“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至少已有4个长相不同、姓氏不同的董事长。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视频广告中均标称“泊蝶肤研美白祛斑霜”批号为国妆特字G20191511。通过“化妆品监管”APP查询发现,该批号产品真实名称实为“肤研美白祛斑霜”,注册人为为“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属自行生产。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家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分别为夏某花、曾某春、刘某锋,查看股权,夏某花占股80%,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监事刘某锋占股20%,曾某春不占股,但却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上述3人姓氏与视频广告代言人中标称的“董事长”姓氏均不相符合。

  而查询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名下并未注册“泊蝶”商标,目前日化用品类“泊蝶”商标所有权人是清远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福建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获悉,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产品注册备案信息以外的其他名称或商标,导致消费者对化妆品生产者和责任主体产生误解,属于应当禁止的标签标注行为。因此,“肤研美白祛斑霜”产品上标注非本企业的商标“泊蝶”的行为属于“一号多用”违规行为。

  记者拨打广州市爱莲化妆品有限公司、清远欧博化妆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工商登记所留电话及手机,均无人应答。向两家公司邮箱发去有关该公司董事长信息的查询函,目前也未得到回复。通过上述各化妆品营销账号询问有关视频中“董事长”信息,均未得到回复。

  11月14日,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黄舟雄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首先,上述视频广告中出现男性如果不是化妆品的注册人、备案人,他就不是广告主的角色,而是广告代言人的角色。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虚构品牌创始人、企业主等身份发布广告,则涉嫌欺骗消费者。

  其次,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如果没有雀斑或没有使用过该产品就代言,则违反《广告法》。

  再次,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上述美白祛斑产品注册证上均有备注:“国家药监局未组织对本产品所称功效进行审核,本批件不作为对产品所称功效的认可”。因此,在选择美白祛斑产品时,一定要摆脱“速效美白”的心理,通过正规渠道查看产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并与实物标签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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