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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app官网下载商品广告语(精选5篇)

发布时间:2023-11-19 丨 浏览次数:

  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广告已渗透到当今社会的各个领域,已从过去单纯的“广而告之”成为与现代营销和现代传媒紧密结合的宣传方式。一则成功的广告不仅能提供给人们多种多样的信息,还可以使产品大开销路。现代广告从表现形式上讲,涉及语言文字、颜色线条、绘画照相、音乐声响、舞蹈造型诸方面的因素;从内部构成因素来讲,涉及广告定位、主题创意、题材、结构、风格等方面的因素。广告的主题创意是广告作品的灵魂,它要依靠载体来承载,靠物质因素来表现。这些物质因素既包括自然语言因素,也包括颜色线条、绘画照相、音乐声响、舞蹈等非语言因素,但经常性的起主导或关键作用的还是语言因素。国际广告协会会长罗杰・尼尔说:“广告是词语的生涯。”,美国著名广告人士H・史戴平斯更直截了当地指出:“文稿是广告的核心。”可见语言艺术在广告中的地位和价值。

  商品广告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不同于政治广告、公益广告、个人广告等非商业性、非盈利性广告。它诉求的内容着重突出商品的特征与魅力,目的在于给消费者留下深刻印象,进而吸引消费者购买该商品。它更应该摆脱呆板的说教,平淡的直叙。因此,能使语言生动、具有感染力的各种辞格的运用成了商品广告的一种常见手法。本文拟对商品广告语言的修辞艺术做初步的探讨。进而揭示它们在广告中的实用价值。

  双关是利用语义和语音的因素,有意使语句同时关顾表面和内里两种意思,言在此而意在彼。表层意思从词面即可了解,为次;里层意思深藏于词中,经分析可以理解到,为主。双关修辞可使广告显得含蓄、幽默、生动,易于引起受众注意,其深层意义不能使人一目了然,需稍加思索,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双关有语义双关和谐音双关两种。

  这是天仙牌电风扇厂出巨资征来的广告词,天仙在广告词中加引号特指“天仙牌电风扇”。“吹”,不仅有“吹嘘”之义,使其特征突显,还有“使气流流动”之义,广告词利用词义多义性形成双关,名贬实褒。电风扇诚然是要“吹”(风)的,一“吹”字,既“吹出”了“天仙”牌电风扇的好质量、高品位,又“吹”出了该厂的“好形象”。自信中不乏轻松,深沉中又含有幽默。

  “爱戴”一词多义,既含有“拥有、佩带”之意,又含“喜爱、倾慕”之意,一语双关,让人回味无穷。类似的广告诸如:“洒向人间都是爱”(华帝热水器广告),“口服心服”、“不服不行”(药品广告),“孔府家酒,叫人想家”(孔府家酒厂广告)。

  “脍炙人口”是人们颇为熟悉的成语,其意义也家喻户晓。乍一听,这是在夸耀产品名气,这在广告中很寻常。字面却是“快治人口”,更换两个同音字,巧妙地点出华泰药片能快速治疗口腔疾病的特点。俗话说听话听音,设计者有意利用“脍炙”与“快治”谐音造成一语双关,让你由“快治人口”想到“脍炙人口”,使这种自卖自夸的形式变得含蓄、易于接受。

  广告词利用“苏”与“舒”谐音,介绍了此商品的用途。需要指出的是,广告中的双关,其表面义与本义之间的地位不是上下悬殊的,而是互相解释,密切联系的,往往是产品的质量、性能、特征、用途等实际特征与产品的价值、声誉相得益彰。类似的广告还有:“骑乐无穷”(自行车广告),“双脚不再生气”(西安杨森达克宁软膏广告)。

  夸张是故意言过其实,对客观的人、事物做扩大或缩小或超前的描述。广告语是对产品质量、特征、性能的描述,必须保证真实性。但是,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适当的做情感的夸张,并保证语言信息的传递不会被误认为是事实,也是为受众所接受的。而且,恰当的夸张能更好地表现广告的主题思想,强调广告的信息内容,体现广告主的自信气概,并进而传染给受众,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2)“不要对刚刚从我们这里出来的姑娘使眼色,她很可能是你的奶奶”(美国某美容院广告)

  例(1)是一个典型的夸张,从逻辑上讲,这是不可能的,但它却极生动、鲜明地突出了白丽香皂的美容效果。这一夸张投其所好,适合女美心理。例(2)意在突出该美容院美容师的技艺高超、效果不凡,可以把一个老太太美化成一个年轻姑娘,以致可能被别人误认。这里不仅极度夸张了该美容院的美容效果,而且透露出了智慧的幽默。

  根据广告强调重点的不同,广告语言中的夸张,一般可分为数量夸张、性能夸张和时序夸张,分举一例如下:

  “有一个消息,连未出世的孩子听了,也会拍手鼓掌”(强生有限公司系列婴儿护理品广告)

  广告中的夸张的确能使人耳目一新,但要注意适度。夸夸其谈反而有虚假之感。正确的方法是“夸而有节”,“饰而不诬”。

  根据表达的需要,更换现成词语中的某个语素,临时仿造出新的词语,这种辞格叫做仿词。仿词在商业广告中,是一种颇具生命力的修辞效果。在不失原味的前提下,对现行语言成分进行大胆创新,可以给人新鲜感,并引起人们的回味和联想。

  例(1)“微利是图”是从成语“惟利是图”改造而来的。“微”与“惟”同音,乍一听,极易产生错觉,我们不禁惊诧,厂家为何公开宣扬它的不光彩的赚钱手段?疑惑中,幡然醒悟它的本来面目:微利,不仅不惟利是图,反而把更大的利益让给消费者,而把厂家的利益最小化,由此不由得对广告制作的巧妙而叹服,“微”、“惟”,巧改一字,宣扬了企业的经营理念,收到了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例(2)“六神”有主是“六神无主”的仿拟。广告者借助“有”“无”的反义对比,从而强调了该产品能让一家大小无忧无虑的特殊功效。

  根据想象把物当人写或把人当物写,或把甲事物当乙事物来写,这种辞格叫比拟。比拟是物的人化或人的物化,具有思想的跳跃性,能使读者展开想象的翅膀,捕捉它的意境,体现它的深意。比拟有拟人和拟物两种。商品广告中往往用拟人手法,通过拟人可以使广告所宣传的商品具有人的言语或动作,摆脱了商品静止的、呆板的状态,成为生动的、有感情的、主动与你结交的“人”,通过互动,增进了商品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

  该例中广谱驱虫新药安乐士称自己是“安乐队长”,让我们感受到了该药的质量保证,从而增强了对商品的信任。

  比喻也是商品广告中常用的一种修辞格式。某种商品与另外的事物有相似点,就故意用另外的事物来描绘它的形象,使语言具体、生动。因此,它对广告语言的生动和简明都具有重要作用。

  “初恋”是人们最神往而又终生难忘的回忆,它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如广告中的酸奶的感觉相似,不由得人们不去试一试。

  广告语要在对其代言的商品有宣传品牌、加强记忆、促进购买的作用。内容要简明扼要,最好能用最简单的语句,或最合适的词组来归纳商品的特点或企业需要宣传的商品品质。如果内容繁多,不便于消费者记忆,记不住就没有达到宣传的效果,慵长的语句也不便于广泛流传。广告语是服务于商品的,因此它要把商品的特点告诉给消费者,要准确的叙述商品的特点,卖点或企业品质。商品的特征优点可能不只一个,但高度概括,集中体现一个方面,要明确诉求点,让消费者清楚企业宣传的是商品的哪个优点。找到商品的优点告诉消费者值得购买的原因,购买商品带来的好处,引起消费者购买的兴趣。比如,一款含维C果汁饮料的广告语是:“多C多漂亮!”五个字明确地表达了这款饮料的成分和优点,含有很多维生素C,能喝出漂亮,这样的广告语简单又抓住了商品的特点。

  商品在不断的发展进步,广告设计也要不断的发展创新,广告语的内容也要随着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在这个信息强大的时代,广告已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当下最时兴的,最流行的也是最容易引起大家关注的。新颖有趣的事物总是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幽默是最好的表达方式,因此广告语的内容如果富有情趣更能让消费者记住。在内容意思上也可以巧妙的结合一些词汇,用双关语来增加内容的趣味性,比如,某手机广告语:“勿失良机。”消费者在了解商品的同时看到有趣的广告语会心一笑,自然增加了对商品的好感度,更愿意进一步的去了解商品。3.广告语内容生活化,夸张适度平面广告设计中的广告语贴近生活,就能让商品更贴近我们的消费者。商品是服务于大众的,因此在选择广告语的时候,尽量语言大众化,浅显易懂。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说出来的语言更容易博得消费者商品的好感。比如,某巧克力的广告语:只给最爱的人。简单直白的一话,比很多华丽的语言更能打动人,更贴近生活,更容易在消费者的中广为流传。在广告中设计中适当的夸张是可以的,但是过度的夸张和不切实际会让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质疑,反而降低对商品的认同感。

  平面广告会根据商品的用途,性质,使用对象等的不同在设计的时候选择不同的设计方案和风格。其中的文字也是一样,它的色彩和形式要和所表达的内容紧密结合,找到准确的定位,力求文字形象和商品的特点企业形象艺术风格相一致。消费群体的不同,审美观就体有所不同,要根据商品的消费群体的大众需求来进行设计。比如,女性商品的平面广告设计中可以选择比较娟秀的字体,色彩多用柔美的颜色,体现女性特征。儿童商品的多选用大方活泼的字体和色彩,表现孩子们的年龄特征。市场上一些大企业的品牌产品,他们的消费群体不固定,比较广泛,因此在平面设计中采用的字体比较稳重,颜色也多使用原色,视觉给人大方稳重的感觉,这样的视觉效果更容易让人产生信任感,直接传达的是企业的形象特点。

  平面广告设计中的文字,易识别是基本要求。尽量用简单的文字阐述内容,让人消费者易认易读易记,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挥文字本身对商品的宣传作用。平面广告设计中文字,尽量避免生僻字,用字规范,不可随意的增加笔画、改字造字,这都会影响消费者对其代言商品的误解,产生不良影响。在设计版面中,文字的排序要遵循一般的阅读习惯,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不要在版面位置上摆放不明确,文字大量过于倾斜,倒置等,让消费者对内容的阅读有所不便,或产生误读错解,这都可能影响商品的宣传和营销。

  论文摘 要: 广告由于宽广的覆盖率,被众人所认识接受。它与生俱来的劝导性使它无论从语言学还是文体学方面,都占有一席之地。其特殊的单向、延时交流方式,使得它具有独特的语言魅力,广告语言语用学的目的呈现性较强;其文体的精湛程度堪比唐诗宋词,短小精悍但饱含对购买者的强大心理冲击力。博大精深的语言文化的活用引起强劲的心理共鸣,同时带动消费者的购买力,实现其语言目的。

  广告随处可见,其已成为人们了解外界发展的一种方便快捷途径。很多广告语由于其经典性,而变成耳熟能详的流行语。广告的延时性,决定它不是交流双方即时的传达反馈方式。因为它不具备即时交流的生动形象特质,而经营者为了达到其交流的效果和目的,不得不在交流方式、方法上变更,通过对语言修饰及传达方式加工来达到其推销商品的目的。商品经营者与消费者存在特殊的利益关系,使得商品广告在语言形式上更加考究。广告语言的魅力作用就是广告的灵魂所在。

  广告是为了推广产品,说服人们去购买产品。它有两大能力:一个是推销能力,一个是劝导能力。商品在推销过程中除了图片、画面的展示形式的实现方式外,其他推销能力和价值作用基本归功于语言。语言可以直接地介入思维,使思维和广告所要传达的意象重合或交集,这样广告推销商品并出售商品的过程将最终实现。

  广告语言是多变的,无论广告语言以何种形式出现,其目的都是为了推广和销售其商品。所谓“目的体现在言内行为的选择和言外行为的实施上,而言后效果是言语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解释语言行为形式和策略的理据”。由此我们不难发现语言都是带目的性出现的,而广告语言是典型目的性语言。广告的所有的言语行为都背负“目的”的重担。

  合作原则也就是指语言交际中的相互合作,它遵循质的原则、量的原则、关系准则及方式准则。这是广告语必须符合的准则,若违背了这些准则,广告对象将无法获得广告所要传达的信息,基本信息的缺失将使消费群体处于茫然、晦涩或模糊的状态。消费者对商品的模糊了解,只能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错误认识,他们将排斥商品或否定商品的价值,使广告产生负面效应。而成功广告是可以全方位地向消费群体传达积极的信息,所以广告要以合作为基本出发点。

  根据语言的功能,语言被分为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概念功能在广告中就是给消费者传达商品的基本信息或是主要功能作用,概念能力的实现使广告商品的意象映射到消费群体的脑海中,使商品进入人的视野或思维范畴。人际功能在广告过程是最重要的,广告是为了向外传达积极形象,追求的是积极正面的传达途径,这样会使商品的优点全方位显现;同时人际功能体现的是一种单方面的积极交流,积极主动是广告语的交流任务。语篇功能是广告语的精髓,它是整个广告语言的基础,其精湛的语言艺术充分体现了语言在广告中注入的热情和灵魂。

  广告语通常精确简炼、朗朗上口,特殊的文体效应,使其语言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鼓动性。广告语的文体使语言成为渲染感情的工具。积极词汇、精炼语法及各种修辞手段使句子带上浓烈的感彩,引起消费者的共鸣。各种语言手段使广告更具活力和震撼力。

  广告语言的目标使获取最大的受众范围,由于受众范围越大说明词汇难度就越低,晦涩难懂的词汇只适用于部分人群,针对性过强。这样就使广告语言的词汇限定在常用的易记忆词汇上,使最简练的词汇组合所拥有的最强烈的冲击力。它传达了产品的意旨,使产品的精神和文化渗透其中。如:①Feel the new space.(感受新境界。)②Just do it.(想做就做。)具有评估性质或表示态度的词汇也在广告中被充分运用,这类词除了简单精炼外,也向读者传递了积极的感彩。如:①Better city,better life.(城市让生活更美好。)②Let’s make thing better.(让我们做得更好。)这里呈现出一种积极的心理暗示,向人们所传达的是商品特质中最符合消费者感受的方面。

  广告语言的独特性还在于它能够积极地运用新造词,这种在英语广告中是常见的。这种新词的创造不仅可以给人新奇新颖的感受,而且可以使整个广告语给人深刻的印象。如:①Rolex watch劳力士表——Rolexrolling+excellent,这里的Rolex是rolling和excellent两个单词合成的,它包含了对表的质量的称赞“优秀的,杰出的”,同时也承诺了表的内部结构“不断地运转”。

  广告语都采用简单的句子,坚持KISS原则(keep it short and sweet)。简单句的特点是通俗易懂,利用最小的语言单位表述最全面完整的含义。简单句中又多使用现在时,其中祈使、疑问、省略、感叹句居多。这类句型可以使语言精炼,商品特点更突出。如:Impossible made possible.(使不可能变成可能。)简单句广告语更直白明了地告诉消费者产品的特征,同时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除了简洁明了的语言印记外,广告语的修辞也给广告注入了迷人的色彩,正是修辞使广告从文字层面升级到情感层面。广告中所有的修辞手法基本是应有尽有。广告的多样化修辞手法也是语言修辞的另一闪光点。没有修辞的广告将无生动可言。比喻、拟人、双关、夸张、仿拟、比拟、对偶、排比等修辞都是广告中的常用手段。如:Choose a pot like you choose a husband.(选锅就像选丈夫。)把选丈夫和选锅的对比,固然有点夸张,但对于长期劳作于厨房的主妇们可能产生“心有灵犀”之感。如:①From Sharp minds come sharp products.(夏普电器来自聪明的头脑。)②Less bread.No jam.(省钱,畅通。)这里“Sharp”作为品牌的名称,同时也作聪明的头脑,这里充分利用双关使产品的特色与生产商的智慧结合起来。“bread”和“jam”本指食物中的面包和果酱,“Less money,no traffic jam.”这里“面包”指金钱,而“jam”取的“traffic jam”的意思。

  在五花八门的广告语言中,广告商也尽其所能地运用了各种语言修辞手段来提高语言的震撼力和渲染力,广告语言无论是简练朴实,还是华丽多彩,都是由商品自身的特点和消费者需求的层次所决定的。但是广告无时无刻不在演绎着语言修辞的无限魅力。

  广告是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市场经济学及语言学等各个社会学科在内的一种现代交际学科,仅仅从语言的角度来分析是远远不够的。但是同时语言也组成了广告的灵魂部分。在广告策划者的精心设计下,语言修辞的语料研究将更为丰富。不同修辞方式给语言赋予了不同的人际色彩,同时也肩负起人际交流的艰巨任务。广告发展是现代社会语言运用更新创新的源泉,同时广告的文体会在广告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中大放异彩,独具风格。

  所谓广告就是广而告之,商业广告就是带有商业目的的广而告之。我们平常时看电视上网所看见的广告大部分都属于商业广告,它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知道这个商品并且有兴趣去购买和使用。一个没人知道的商品是不会有人去购买和使用的,这个时候广告就显示了它的作用,向大家介绍商品并且让大家知道商品的有用之处,然后再需要的时候去购买。我们生活中的很多物品都是由于广告的原因才选择使用的,同类产品我们回去看看广告,一般我们会使用广告做的好的那一种。

  广告是广而告之,所以不能误导别人。商业广告必须要把正确的信息传达给广大消费者,不能够由于文化因素而改变它原本的意思。商业广告的目的是为了使得商品被大众所知而去购买和使用,如果不能精确地表达出商品原本所要表达的意思,就会使得商品失去本应该有的吸引力。带有商业目的的广告如果不能让商品有吸引力是不成功的广告。毋庸置疑广告已经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我们平常一般都是把广告作为选择商品的标准,如果广告做的好这个商品就会有好的市场,所以商业广告必须要正确地表达出商品的吸引之处。广告就是要让大家准确的指导广告所要表达的原本意思,不仅要让大家知道而且要让大家都感兴趣,这样的广告才能说是成功的广告。所以广告要更具当地的文化因素制作,不能出现由于文化因素的差异而产生的歧义,务必要正确的表达原本的意思,不能表达不清或者让别人看起来不知所云。

  不同的文化有着不同的文化习惯,在语言上的习惯不是很明显,不过有的时候翻译过来就和原意相差甚远了。由于跨语种的缘由,很难原来所表达的意思完全不变的翻译过来,再加之由于文化之间的差异,翻译的译文就有可能不完全符合原本的意思了。反义疑问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否定的,如果按照我们的思路翻译回答的话,Yes就会变成同意反问句中的意思,不过正好相反,No才是表示同意反问句中的意思。例如:You are not Chinese,arent you?

  Yes,I am Chinese.这句回答就应该是说“不,我是中国人”,而不是“是的,我是中国人”。类似的情况很多,只要我们接触英语久了,我们就能慢慢的知道英语的语法习惯,它和我们的汉语还是有很多区别的,不能够望文生义,按照字面意思翻译,而是应该先看清句子里面的语法,然后根据当时的情况翻译,这样翻译才能尽量的符合原来的意思不偏离。商业广告由于经济一体化而世界化,一个商品的广告有多种语言版本,这样就能使得大部分人都能知道这件商品。并非所有人都能听懂汉语或者英语,所以这里面的广告需要经过两种语言之间的转换,但是不能改变原来的意思,要尽量的符合这件商品原来所要表达的意思。由于文化的不同,语言习惯不一样,文化背景不同都会造成翻译上的一些偏差。如果一个商品的原本意思不能被翻译成另一种语言中他的本意的话,那么广告就是去了他原本的意义。

  文化因素一般的说就是文化背景,和历史地理有关,是长期的形成的一种人文和特有的习惯风俗。不同的地区文化因素不一样,也许我们了解,也许我们并不知道。这就存在了一个由于跨文化因素所产生的语种间的区别,也许我们要表达的意思在另一种文化环境中翻译又是另一种意思,但是对于那种文化环境中来说就是我们原本要表达的意思。商业广告英语翻译要尽量减少由于跨文化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必须要按照商业广告原本的商业目的进行直译、意译、转译、套译等。思维的共同性决定了英汉两种语言的共同超出了不同,就存在了这种语言的对等使得良种化语言之间的转化成为可能。在商业广告翻译中要做到语义对等,就是说意思上要对等。这个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原则。还有一条商业广告翻译中要做到社会文化的对等,由于翻译就是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向一个国家介绍另一个国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文化因素,翻译的时候要做到社会文化对等。同时在商业广告翻译中要做到文体的对等这个不用解释应该都明白。减少由于跨文化因素对商业广告英语翻译的影响有许多技巧,不违背译文原本语言规范又不会引起错误的联想的情况下,按照原文的形式风格翻译过来;有些时候翻译不过来只能意会不能言传,这时候就可以改变原文的形式,用我们熟知的形式翻译过来。

  2013年12月24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老吉”)“怕上火喝王老吉”广告语涉嫌不正当竞争一案宣判,驳回加多宝的诉讼请求,王老吉继续延用该广告语。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据理力争该广告语的归属,但由于双方均使用过该广告语,所以不论最后法院将该广告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判决给谁,另一方均实施了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本文讨论的重点不是“怕上火,喝***”广告语的归属问题,而是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法律适用问题。不正当竞争领域对广告语的研究,主要着重于比较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环境下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之下,描写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文章较少。

  通过分析,笔者认为,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受到《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的规制。笔者以“怕上火,喝***”不正当竞争案为起点,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探讨。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即只要广告语是作品,即可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广告语能否称之为“作品”呢?广告语不同于广告,广告是一系列音像、图片、文字等的组合,而广告语仅是文字的组合。显而易见,广告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但是广告语是否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文字作品呢?有的学者认为,“怕上火,喝***”只是一个较为简洁的短语,不具有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要件。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并没有明文规定广告语能否作为作品进行保护,但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别指出,版权登记时,名字、标语、标题、广告语不受保护,也不予登记。如果这句广告语提交到中国的版权保护中心,获得登记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如果企业把这句广告语加上相关的装潢设计,形成美术作品再进行登记的话,有可能被通过。也有学者认为,简单的短语、词语、广告语能否受版权保护要考虑不同的情景。有的表达的字数比较少,但是比较经典、传神,具有独创性,可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笔者认为,广告语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的规定可推理得知,作品需具有创造性,并且是作者独立完成的结果。广告语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而且广告语是创作者运用语言智慧对文字进行编排、组合、设计的结果,如何让广告语朗朗上口、印象深刻,又突出产品特点,这需要一定的创造性。“怕上火,喝***”虽然是一个简短的语句,但其属于广告语,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和智慧才能创造出这样一句简单却经典的广告语。

  广告语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那么,《著作权法》是如何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进行规制的呢?所谓“擅自使用”即第三人未经过权利人的同意而使用广告语的行为。著作权的内容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复制权,即著作权人通过一定的方式使作品以某种物质形式再现的权利。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本质上就是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该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这就是一种复制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纵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部法条,没有任何一条提及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及其法律规制,那么,是否还可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进行规制呢?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规定可知,该条款规定的是“擅自使用他人商业标记的行为”。商业标记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外包装、装潢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保护的是商品特有的商业标记,而且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该条保护的商业标记仅限于名称、包装、装潢,不包括其他类型的商业标记。广告语是使特定的经营者及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有别于其他经营者及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区别性标志,其本质也是一种商业标记。有学者认为,“无论广告语直接呈现在商品的包装上,还是以声音的形式呈现,都符合商品包装、装潢要素的构成要件。” 但笔者认为,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来规制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是不妥的,将广告语解释为商品的包装、装潢过于牵强。所谓“包装”是指作为商品标记能够为购买人所识别的外包装。所谓“装潢”是指为识别与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商品外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 商品的包装装潢需以实体的商品为物质载体,而广告语不必然以实体商品为载体,它可以作为口头话语进行宣传,在影视作品中进行宣传,也可以刊登在实体商品的包装上,成为包装、装潢的一部分。只有作为包装、装潢的一部分时,广告语才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的保护。因而广告语是商业标志的一种,但不必然属于商品的包装装潢。在广告语不属于商品的包装装潢的情况下,对广告语的保护是无法援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是虚假广告行为,尽管该条款是对广告行为的规制,但笔者认为虚假广告行为与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是有区别的。虚假广告行为是向消费者提供虚假的或不真实的信息,诱使消费者上当受骗,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通过对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展示,使消费者无法对各个经营者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客观、合理的比较和选择,损害竞争对手的利益,而且其损害的竞争对手具有不确定性。而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是未经广告语所有人许可而直接使用他人的广告语,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欺骗消费者以达到剥夺竞争对手交易机会的目的。可以看出,虚假广告行为损害的是除自身以外的其他所有该竞争市场内的竞争者的交易机会,而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损害的是该特定广告语的所有者的交易机会,其损害对象是特定的。因而这两者是有区别的,不可一概而论。 因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也无法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进行规制。

  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是该条的适用范围。法定主义说认为,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只有第二章所列举的几种具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才予以认可。除此之外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条款说则认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最大的特点在于其不确定性,具体法条不可能穷尽现实生活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而需要一般条款来加以规制。笔者赞成一般条款说。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竞争行为,司法机关可以使用该条的一般性规定来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有根据第二条一般条款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例,如腾讯奇虎不正当竞争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最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最终目的是鼓励市场公平竞争。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其实就是假冒他人广告语以造成市场混淆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损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当然可以受到该法的规制。因而,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可以将认定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基于以上两点,笔者得出结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进行规制,最好的也是最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方式是运用一般条款,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来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告语是广告的内容之一,当然受到《广告法》的保护。《广告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广告各主体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由本文的第二部分可知,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而《广告法》可以对其进行规制。但是《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部分并未提及广告活动存在不正当竞争时,广告各主体,如广告主、广告的经营者及广告者所应承担的责任,因而,就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而言,尽管其受到《广告法》的规制,但由于广告法并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无法依据《广告语》对该行为实施处罚。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三个法律都可以对擅自使用他人广告语的行为进行规制。那么在司法实务中,如何处理这三个法律的竞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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